一、期末考试安排在2020年1月2日至1月10日(不含双休日)进行。凡因故调、停课后进行补课的教师,需在期末考试开始前完成。
二、学院辅导员要做好学生的考风考纪宣传教育,学院教学督导员、考试巡视小组要做好巡视工作,各位监考教师要严格按照《tyc234cc 太阳成集团监考规则》(附后)要求进行监考、认真履职、严肃考风考纪。
三、任课教师要做好试卷的阅卷及成绩分析、登分等工作。阅卷要符合规范,字迹工整、评分慎重、算分准确、核分准确、登分认真、不得随意涂改、改分。
四、期末考试完成后,各位教师应及时将所有本学期考试课程包括非笔试考试课程的相关考试档案材料进行收集、整理、装入试卷袋、并归档。
五、做好课程考试成绩的登录工作。期末考试成绩录入时间为2019年12月23日—2020年1月17日。各位任课教师应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期末考试成绩的录入。
附:
tyc234cc 太阳成集团监考规则
第一条 监考人员应按照监考的场次、时间和地点,于考试前15分钟或规定的时间领取试卷并到达考场。
第二条 监考人员应于开考前指导考生按秩序隔位就座,宣布考场规则。闭卷考试时,如发现考生携带有文具以外的物品,应指导考生集中存放到指定地点。
第三条 考前10分钟,监考人员当众启封并清点试卷,如发现问题,应及时与有关学院或教务部联系;考前5分钟开始分发试卷。
第四条 考试开始后,监考人员应逐一核对学生的学生证或身份证,并检查其是否与考生本人及试卷上填写的姓名相符。
第五条 开考30分钟后,监考人员应清点实际参加考试的考生人数,收回缺考试卷,在《考场情况登记表》上填写缺考考生的姓名、实际参加考试的人数。
第六条 考试过程中,如发现考生有违反考场规则的迹象,应予以警示;对违纪舞弊的考生,应立即没收考卷,收集舞弊证据,令其退出考场,并在舞弊试卷成绩栏中注明“舞弊”字样,同时在《考场情况登记表》上详细记载其违纪舞弊情节。
第七条 考试结束后,监考人员应及时核对试卷份数,如实填写至少有两名监考人员签名的《考场情况登记表》一式二份。一份连同试卷交课程所在学院,另一份连同学生违纪舞弊证据及其试卷交本学院教学秘书。
第八条 监考人员应严格按规定的时间组织考试,不得擅自延长或缩短考试时间。
第九条 监考人员应认真履行监考职责,对考场纪律负责。在监考过程中不断巡视考场,不得擅自离开考场,不得使用通信工具、看书报、吸烟、闲聊等。
第十条 监考人员不得对考生就试题内容、题意作出解释或暗示。不得以任何方式隐瞒、包庇或协助学生违纪舞弊。
第十一条 监考人员应制止与考试无关的人员进入考场,接受考场巡视员的检查和指导。对考场出现的异常情况,监考人员应及时向考场巡视员或教务部报告。
第十二条 监考人员违反上述规定,或因监考失职造成严重后果的,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三条 本规则由教务部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 本规则自颁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