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有关学院:
为了保证和提高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质量,建立健全研究生培养质量监控机制,进一步提高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整体水平,根据相关文件精神,现对2013年上半年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双盲评审工作安排如下:
一、盲评对象
凡拟在2013年上半年申请学位的博士研究生和硕士研究生,经审核具备申请答辩资格,且学位论文通过了“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检测,博士学位论文除有特殊规定外,全部实行双盲评审;硕士学位论文按二级学科抽取不低于10%的比例参加双盲评审。
二、工作程序及日程安排
三、有关工作说明
1. 检测总文字复制比的合格标准为,博士论文不得超过10%,硕士论文不得超过15%。其中,博士论文超过30%和硕士论文超过40%的,该论文不能进入盲评程序。
2. 参加双盲评审的博士论文、硕士论文可不再参加同行专家通讯评阅。
3. 对于未抽中的硕士学位论文,各学院应按照学校有关规定严格把关,确保论文质量。
4.我校新的《学位论文撰写规范》即将出台,届时将在研究生院网上发布,请通知全体研究生(和导师)按新规范的形式要求(含格式与注释要求)完善论文。
tyc234cc 太阳成集团学位办
2013年1月11日
2013年上半年盲评工作安排的通知.rar
tyc234cc 太阳成集团2013年上半年学位论文双盲评审程序及工作日程安排
序号 | 工作内容 | 基本任务 | 材料要求 | 负责单位 | 工作时间要求 |
1 | 对参评论文进行学术不端行为检测 | 运用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对参评论文进行检测 | 检测总文字复制比的合格标准为,博士论文不得超过10%,硕士论文不得超过15%。其中,博士论文超过30%和硕士论文超过40%的,该论文不能进入盲评程序。 | 各培养单位 | 2013年3月1日前完成 |
2 | 上报申请答辩名单及相关材料 | 按照申请答辩的基本要求,将《申请答辩名单》、学位论文及相关材料报送至研究生院培养办 | 《申请答辩名单》(纸质件1份,需加盖公章;电子版1份);博士学位论文、硕士学位论文(已定稿)1册/篇;公开发表的论文(博士生);及申请答辩基本资格审查的其他材料。 | 各培养单位 | 2013年3月1日前完成 |
3 | 对申请答辩基本资格进行审查 | 按照培养计划中的学位课程学习、科研成果发表等要求进行基本资格审查,并将审查结果交送学位办和研管办 | 签署审核意见的《申请答辩名单》(纸质件1份,需加盖公章;电子版1份)。 | 研究生院培养办 | 2013年3月8日前完成 |
4 | 抽取确定参评硕士论文名单,并完成材料报送工作 | 学位办按规定审核完具备答辩资格名单后,组织抽取参评论文,并将抽取结果通知相关培养单位;各培养单位按要求完成参评论文相关材料报送工作 | 培养单位将下列材料报送至学位办: 1. 参评论文(博士:4本,硕士:4本;要求:只制作简易封面并去除后记等反映作者和导师基本身份信息的内容); 2. 《博士学位论文自评表》(4份);《硕士学位论文自评表》(4份)。 | 研究生院学位办 各培养单位 | 2013年3月15日前完成 |
5 | 对参评博士和硕士论文进行匿名处理并寄出双盲评审材料 | 对参评论文进行匿名处理,填写专家评阅书,并寄出专家评阅材料 | | 研究生院学位办 | 2013年3月22日前完成 |
6 | 校外专家完成双盲评审工作并收回 | 敦促校外专家及时评阅并回收评阅材料 | | 研究生院学位办 | 2013年5月1日前完成 |
7 | 汇总双盲评审结果,并通知相关单位 | 双盲评审材料回收齐全后拆封,汇总双盲评审结果,并通知相关单位 | | 研究生院学位办 | 2013年5月10日前完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