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专业(证据调查方向)辅修双学位专业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2-12-06   浏览次数:195

(一)培养目标与要求

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适应21世纪社会经济发展和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需要,具备扎实法学理论基础与系统法学知识,能够熟练掌握与应用警务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综合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富有创新意识和开拓精神,能在国家立法机关、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以及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律师事务所等各类企事业单位从事法律、行政管理等相应工作,尤其是能够从事警务工作的法学专门人才。

本专业特色是通人文、宽口径、厚基础、重应用。

    通过本专业的特色教学计划所规定内容的学习与训练,学生基本达到以下培养要求:

1.系统掌握现代法学专业的基本理论与方法,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知识结构全面,具有厚实的法学理论基础、宽广的法学专业知识所具有的技能,突出掌握警务司法实务与理论知识;

2.熟悉与法律工作特别是警务工作有关的法律、法规,精通刑事法律法规;

3.了解法学学科尤其是警务方向的最新研究成果和发展动态;

4.熟练掌握一门外语,具备较强的听、说、读、写、译能力,熟练运用计算机技术。

5.注重培养学生公务员应试能力及招录警考试能力。

(二)培养对象

主修专业成绩良好、自学能力较强、学有余力的普通本科二、三年级学生。

(三)教学管理体制与学习时间

辅修双学位教育实行学分制管理。学习时间为五个学期,学生在第三至第七学期进行专业课程学习,第八学期撰写学位论文。

(四)辅修专业与攻读双学位总学分要求

学生取得修读第二专业学士学位、双学士学位证书者,总学分不得低于50学分。按照规定要求完成学业,并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法学学士学位。

取得辅修专业结业证书者,应选择性修教学计划中打“”号的专业主干课,总学分不得低于25学分。

(五)课程设置

本辅修专业所设主要专业课程有:法理学、宪法学、刑法学、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警察法、警务文书、侦查学、治安学、公务员应试技能、民法学、物证技术学、犯罪学、心理测试、查缉战术等。

(六)实践性教学安排与要求

实践性教学主要为学位论文5学分,安排为第七学期开题,第八学期完成。

(七)教学计划安排表与相关说明

辅修双学位全程计划表

法学学士学位(证据调查方向)计划表

序号

课程

学时/学分

时间

备注

1

法理学

48/ 3

二下

校级精品课程

2

宪法学

48/ 3

二下

国家级精品课程

3

刑法学

64 / 4

二下

国家级精品课程

4

刑事诉讼法

48 / 3

二下

校级精品课程

5

警察法

48 / 3

三上

 

6

警务文书

48 / 3

三上

 

7

侦查学

48 / 3

三上

省级精品课程

8

治安学

64/ 4

三上

 

9

民事诉讼法学

32 / 2

三下

校级精品课程 

10

公务员应试技能

48 / 3

三下

 

11

民法学

48/ 3

三下

国家级精品课程

12

物证技术学

48/3

四上

校级精品课程

13

犯罪学

48 / 3

四上

 

14

心理测试

32/ 2

四上

 

15

查缉战术

48/ 3

四上

 

16

学位论文

5 / 5

四上寒假/四下

 

合计

720+5周)/50

说明:

1、加“”号标志的课程属辅修专业必修课程,取得辅修专业结业证书者选读。

2、主修已修与辅修教学计划中课程同名、且学分相同的课程可以申请免修,成绩按主修课程成绩记入辅修成绩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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