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关于做好2012年下半年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双盲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2-07-04   浏览次数:222

校内各有关学院:

为了保证和提高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质量,建立健全研究生培养质量监控机制,进一步提高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整体水平,根据相关文件精神,现对2012年下半年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双盲评审工作安排如下:

一、盲评对象

凡拟在2012年下半年申请学位的博士研究生和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经审核具备申请答辩资格,且学位论文通过了“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检测,博士学位论文除有特殊规定外,全部实行双盲评审;硕士学位论文按二级学科抽取不低于10%的比例参加双盲评审。

二、工作程序及日程安排

《工作日程安排》、《申请博士论文答辩资格名单》、《博士学位论文自评表》、《申请硕士论文答辩资格审查名单》《硕士学位论文自评表》,详见附件。

三、有关工作说明

1. 检测总文字复制比超出范围者(博士超过30%,硕士超过50%),不进入盲评程序。

2. 参加双盲评审的博士学位论文、硕士论文可不再参加同行专家通讯评阅。

3. 对于未抽中的硕士毕业学位论文,各学院应严格按照学校有关规定严格把关,确保论文质量。 

 

tyc234cc 太阳成集团学位办

                                                 2012628

        tyc234cc 太阳成集团2012年下半年学位论文双盲评审程序及工作日程安排

序号

工作内容

基本任务

材料要求

负责单位

工作时间要求

1

对参评论文进行学术不端行为检测

运用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对参评论文进行检测

检测总文字复制比超出范围者(博士超过30%,硕士超过50%),不进入盲评程序

各培养单位

201297日前完成

2

上报申请答辩名单及相关材料

按照申请答辩的基本要求,将《申请答辩名单》、学位论文及相关材料报送至研究生院培养办

《申请答辩名单》(纸质件1份,需加盖公章;电子版1份);博士学位论文、硕士学位论文(已定稿)1/篇;公开发表的论文(博士生);及申请答辩基本资格审查的其他材料。

各培养单位

201297日前完成

3

对申请答辩基本资格进行审查

按照培养计划中的学位课程学习、科研成果发表等要求进行基本资格审查,并将审查结果交送学位办和研管办

签署审核意见的《申请答辩名单》(纸质件1份,需加盖公章;电子版1份)。

研究生院培养办

2012914日前完成

4

抽取确定参评硕士论文名单,并完成材料报送工作

学位办按规定审核完具备答辩资格名单后,组织抽取参评论文,并将抽取结果通知相关培养单位;各培养单位按要求完成参评论文相关材料报送工作

培养单位将下列材料报送至学位办:

1.  参评论文(博士:4本,硕士:4本;要求:只制作简易封面并去除后记等反映作者和导师基本身份信息的内容);

2.  《博士学位论文自评表》(4份);、《硕士学位论文自评表》(4份)。

研究生院学位办 

各培养单位

2012921日前完成

5

对参评博士和硕士论文进行匿名处理并寄出双盲评审材料

对参评论文进行匿名处理,填写专家评阅书,并寄出专家评阅材料

 

研究生院学位办

2012928日前完成

6

校外专家完成双盲评审工作并收回

敦促校外专家及时评阅并回收评阅材料

 

研究生院学位办

2012113日前完成

7

汇总双盲评审结果,并通知相关单位

双盲评审材料回收齐全后拆封,汇总双盲评审结果,并通知相关单位

 

研究生院学位办

20121110日前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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